Huayang Center for Maritime Cooperation and Ocean Governance

南海仲裁案

简介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单方面就太平岛、美济礁等8个南沙岛礁的海洋地位,而提起的所谓仲裁。该“仲裁”企图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其本质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仲裁庭违反“国家同意”原则,越权管辖、枉法裁判,所作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任何拘束力。

南海仲裁案裁决与国际法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4月27日,华阳海洋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国际法学会、浙江大学在杭州举办“南海仲裁案裁决与国际法”专题研讨会。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新民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吴士存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致辞。来自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以及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山大学、宁波大学等涉海智库及高校的专家学者作主题发言。


马新民在发言中指出,菲律宾于2013年单方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对中国提起的国际司法案件,本质上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认仲裁庭管辖的范围限于“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第288条第1款)。仲裁庭越权管辖了并非《公约》规范事项的领土主权问题,对中国已声明排除的海域划界争端行使管辖权,侵犯了中菲协议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违反“不告不理”原则。仲裁庭无视一般国际法可作为沿海国主张海洋权利的依据;无视《公约》规定的《公约》与一般国际法的关系;无视一般国际法中早已确立的历史性权利规则;无视一般国际法中早已确立的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制度;无视《公约》第121条明文规定,修改和篡改条文;无视正当程序和证据规则。仲裁庭没有遵循善意解释和适用国际法的原则,恶意定性争端,恶意规避一般国际法,恶意解释法律。仲裁庭裁定南沙群岛不能作为整体主张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观点完全站不住脚,否定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主张是错误的。中国在南海享有历史性权利,既有历史依据也有国内法依据,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仲裁庭基于错误定性海域的法律地位,进一步错误认定事实、采信证据以及解释和适用法律,裁定中国在南海的相关活动均违反《公约》规定或属非法,这完全是主观臆断。


吴士存在致辞中强调,南海和平与稳定受到了来自仲裁裁决的极大干扰。尤其是美国在南海针对中国的航行自由行动、声索国的单边侵权行动、域外国家以挑战中国南海权利和主张的挑衅行动无不是以所谓裁决为背书。裁决已经成为部分域内外国家无成本地谋求自身在南海利益最大化,抵压中国南海地缘政治空间,“常说常新”的所谓“国际法叙事”。


吴士存指出,菲方并未信守“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裁决的主张和行动”共识承诺,其国家领导人和外长在很多场合宣称仲裁裁决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具有国际法里程碑意义”“国际法的灯塔”等,并以海上行动和国内立法坐实和固化裁决。菲方错误地以为从仲裁裁决尝到了甜头也得到了实惠,近期谋划提起以仲裁裁决为基础的所谓“二次仲裁”。中国要打赢以仲裁裁决为重要内容的法律认知战必须对裁决釜底抽薪、斩草除根,必须持之以恒、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地对仲裁裁决进行批驳。


与会专家学者从南沙群岛整体性、仲裁裁决关于传统捕鱼权的前后矛盾性、仲裁庭成员组成违反《公约》规定、错误地将《公约》优先于一般国际法规则、仲裁庭混淆了管辖权与适用法、仲裁庭错误采信有关证据、仲裁裁决加剧海上紧张形势等不同视角对所谓“裁决”进行了分析和批驳,并阐明了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仲裁裁决的国际法依据。


本次会议是中国国际法学会2024年学术年会的边会。来自有关各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近300名专家学者和师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吴士存就中菲关系、美菲军事同盟关系、菲律宾南海政策、当前南海形势等问题接受了央视、CGTN、澎湃新闻、南华早报等媒体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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